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保卫工作部

职能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能职责 >> 职能职责 >> 正文



消防科工作职责
日期: 2025-03-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负责督促和检查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情况,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三、负责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普及消防知识教育。
四、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查处违章和火灾隐患。
五、负责防火要害部位的确定,建立防火档案,落实防火责任制。
六、负责办理临时用火、用电证。
七、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维修和管理。
八、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电话:0431-80580368   0431-80580367  邮编:1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