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战时期的特殊金融
1938年日本侵华战争期间通过《国家总动员法》要求金融当局最大限度挖掘资金来源并优先将资金分配给军需工业相关部门。1942年通过《新日本银行法》和《金融事业整备令》将日本银行业置于政府控制之下。战争期间政府还建立了“战争金融金库”和“金融统制会”保证资金吸收和统筹运用。
上一条:日本金融发展的五个阶段(三) 下一条:日本金融发展的五个阶段(一)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