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举行教职工“创优杯”排球赛的通知
日期: 2013-05-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工会小组:

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培养教职工团结协作和创优争先的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6月上中

旬举行教职工“创优杯”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实行男女混合编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2人。本部门组队因人员条件受限,经组委会同意,可与其他部门组

成联队参赛。

二、 报名时间、比赛日期及比赛地点

1.各参赛队将参赛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工会。

2.5月26日下午1时30分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人员会议。

3.比赛日期:6月上、中旬。

4.比赛地点:校体育馆。

三、 比赛规则

每队上场比赛男队员不准超过4名。

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小组赛进行循环赛,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每局先得25分胜。各小组按循环赛积分成绩取前二

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两个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获胜者争夺冠亚军(实行五局三胜制),负者两队争夺三、四名(实行三局二胜制)。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按成绩取1至4名,分别予以奖励。未获名次的参赛队发纪念品。1至3名的队发奖杯,队员发奖牌。军体教研室代表队只参加比赛和计成绩,

不排名次。

五、组织领导

本次比赛设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校领导、校工会主席、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组成,党委副书记吕守民同志任组委会主任。成立比赛裁判组,组长

由军体教研室主任史树民同志担任,裁判组成员由军体教研室部分教师组成。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场地布置和场地管理等。比赛中所发生的技术问题

由裁判组组长裁定。

六、要求

1.各队必须遵守参赛时间,按比赛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20分钟按弃权处理。

2.参赛的全体队员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如有不同意见,可由领队向组委会及裁判长提出,不准在场上吵闹,影响比赛。

3.各单位要组织啦啦队为队员加油助威,以鼓舞士气、增强赛场气氛。

4.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入场比赛。

5.队员和观众均要遵守场内纪律,注意场内卫生。

校工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邮编:130022 E-mail:cjg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