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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

作者:| 文章来源:宣传部 发布 | 发布时间:2018-11-06 | 阅读次数:

11月2日上午,我校召开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副校长张杰、于金欢出席了会议。学校各部门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基建办、后勤处、现代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张炳钦主持。

此次专题培训会,结合目前正在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针对新校区建设即将步入实质性阶段,明年大批量、大额度、高频率的土木工程建设、弱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工作将陆续开展的实际,强调必须抓紧这半年时间,在强化学习、严明法纪、健全制度机制上夯实基础。

培训会上,审计处处长翟成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重点法律法规对审计监督职能和内容、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流程一系列重点问题进行了详尽解读辅导。纪委书记张炳钦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补充解读和强调。一是从纪法衔接角度谈87号令。87号令是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作了明确细化和补充完善,张书记围绕与学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纪律处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强调。二要强化对中标人有无诚信、违法违规记录,工作人员有无人为设置障碍、索取好处等问题及相关重要事项的审查和监督。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负起主责,加强管理和自我监督。三是对学好用好政府采购系列法规提出相关要求。既要抓好学习,努力提高法规政策水平;又要严加防范、严加监督,做到阳光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四是要摆正严明纪律规矩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关系。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结合起来”“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贯彻到位,要以约束为前提,加强廉政修养,大胆实践创新。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加强道德修养、强化法规学习、依纪依法办事,真正具备植根于内心的修养,养成无需提醒的自觉,实现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

撰稿人:李特 审稿人: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