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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畅享消费——2015 “消费普法校园行”走进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 文章来源:宣传部 发布 | 发布时间:2015-10-29 | 阅读次数:

10月27日,由吉林省教育厅、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 “消费普法校园行”系列宣传活动于我校报告厅隆重举行。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伟,消费教育指导部主任马耘,我校学工处处长沈军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科科长马丽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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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伟授予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消费教育基地”牌匾,学工处处长沈军代表我校接受牌匾,并宣布将组建“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立起了消费维权教育和维权服务的长效合作机制。

在会上,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伟讲解了举办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他希望本次“消费教育普法校园行”能提高学生们的维权意识,引导大学生科学、理性、文明消费,将校园消费维权教育活动抓出特色,抓出实效,帮助学生养成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习惯。

随后,长春市消费协会、消费教育指导部主任马耘现场进行了大学生安全消费讲座,他通过一系列鲜活事例,阐明了大学生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的重要性。他强调关注大学生的消费安全,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工商部门、消协组织与学校共同做好校园消费普法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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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受到我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此次活动必将积极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自觉抵制不良消费行为。相信我校学生能够逐渐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风尚,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大学生。

撰稿人:马丽君 审稿人: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