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我校学工处荣获“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食堂荣获“文明食堂”荣誉称号。
党委书记孙杰光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宣传部兼统战部部长徐东荣获“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李砚卓荣获“优秀学生管理个人”荣誉称号;金融系辅导员王地荣获“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会计系荣获“优秀学生管理集体”荣誉称号;经济管理系国际贸易实务1102班荣获“十佳班级”荣誉称号;计算机系计算机网络技术1102班荣获“文明班级”荣誉称号;会计系1005班薛惠丹、经济管理系1001班孙志华、会计系1102班张杉荣获“文明大学生”荣誉称号;计算机系“IT”协会荣获“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金融系6公寓124寝室、经济管理系4公寓1405寝室荣获“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以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