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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银行业协会《民法典》及银行业法律法规第三期培训班在我校举行

作者:|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 发布时间:2024-06-03 | 阅读次数:

5月29-30日,由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主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承办的吉林省银行业协会《民法典》及银行业法律法规第三期培训班举行。来自全省30余家银行机构以及我校相关教师代表共计130余人参加了训。

培训邀请le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法官、上海市锦天城(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协会的培训师为学员进行授课。授课教师们就金融审判相关问题、新公司法对金融机构债权管理及化解新路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实务相关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培训内容结合银行机构日常工作提出风险防范要点,具有较强的实效性。

此次培训是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响应党中央和国家金融管理总局的号召,开展银行业关于《民法典》普法活动的积极实践。我校作为会员单位和此次培训的承办方,也与银行业协会紧密合作,为培训提供全方位服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推进全民终身学习进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也为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撰稿人:李牧航  审稿人: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