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作为首批“1+X”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再次作为“全国1+X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的吉林省考核站点圆满完成考试工作。
9月25日-29日,会计学院吕明月老师为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湖南省、甘肃省等44名高校教师进行智能财税初级证书的线上培训。10月27日,会计学院在泰来校区为第一批获得证书的同学颁证。10月1日-31日,会计学院举办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培训,培训学生30名,我院委派吕明月、郭文尧、靳玉红和顾香4位教师进行培训,倾情投入,保障学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11月1日,会计学院设置农研楼合二为考试考场,学院28名学生和辽源市工商学校1名学生参加了考试。本次考核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业务,包括社会共享初级代理实务、社会共享初级外包实务和社会共享初级企业管家。考试期间,主考、巡考、监考人员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考务工作流程,考生按时入场,严守考试纪律,考试系统稳定,考场秩序井然。
教育部启动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财经类专业的首个证书。会计学院高度重视智能财税1+X证书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探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对接,“课证融通”工作的实施,探索通过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与考核提升学生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此次培训和考试发挥了我校“试点院校”的标杆作用,发挥1+X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改革管理办公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推进“三教改革”和“书证融通”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未来会计学院将继续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以此为契机提高人才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撰稿人:吕明月 审核人:李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