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3-03 |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二〇一四年第六次党委会决定:
原发展规划与招生就业处更名为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职能调至学校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版权所有: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ICP备13005177号-1
校办电话:0431-819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