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3-17 | 阅读次数:
关于段迎春等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二○一四年第八次党委会研究,任命:
段迎春为实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萍为金融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国薇为会计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兴为基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岩为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二○一四年三月七日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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