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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金高专[2014]12号关于段迎春等任职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3-17 | 阅读次数:

关于段迎春等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二○一四年第八次党委会研究,任命:

段迎春为实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萍为金融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国薇为会计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兴为基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岩为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二○一四年三月七日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