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6-12 | 阅读次数: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未载明具体设计空间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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