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采暖系统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院内。
2.2 工程规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采暖系统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采暖系统维修及部分装修改造。
2.5 采购内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采暖系统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预算:32.9925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6年9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其他要求: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时(节假日不休息),自带U盘,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阜企业入吉备案证明网上截图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一楼资产处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吴迪
电 话:0431-85374869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