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19日至 2016 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领取招标文件。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劳保取费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