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6-26 | 阅读次数:
要求:招标文件共十份,正本一份,副本九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招标申请人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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