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9-09 | 阅读次数:
2014年9月1日14:00时,学校锅炉报废审核鉴定小组成员:主管后勤副校长、办公室主任、财务处长、资产处长、维修动力科科长、纪检监察审计科长、资产处工作人员等人共同清查了拟报废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报废审核鉴定小组成员对其无异议。现将拟报废的仪器设备明细向广大教职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与资产处或相关部门联系,此公示期限为七天,无异议,学校资产处将拟报废仪器设备上报省教育厅,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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