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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立项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3-07-02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立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获准年度立项的课题组将陆续接到立项相关材料。

新立项课题组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抓紧做好课题研究的开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尽快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原定课题研究计划,进一步明确研究任务和成员具体分工,严格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确保课题按计划保质保时完成研究任务。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督促检查2013年度新立项目开题工作,并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在研项目管理要则》(后附),严格管理课题研究的全程工作。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附:

在研项目管理要则

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课题负责人详细阅读、准确领会下列重要管理规则,并严格执行:

1.课题组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在近期内必须召开课题研究开题会,进一步落实、明确研究计划和课题组成员分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对开题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检查;

2.《立项通知书》下达后,原课题组成员不得增减,如特殊情况必须变动的,须课题组提交成员变动报告,经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如有私自调换的,一经查实,课题负责人将被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课题组必须严格执行原定研究计划,如不能按期完成,只允许使用一次延期报告(期限为六个月),延期内仍不能完成研究计划的,撤销项目,课题负责人将被通报,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数追缴已拨课题资助经费;

4.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的,课题组需要发表相关论文至少5篇以上(马工程项目另有规定),其中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全文要求3万字以上,同时必须附有30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查重率超过20%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限期修改。为著作类的,必须经过专家鉴定后方可出版,并且在书中独页注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和后记立项说明,否则,不视为结项成果;

5.最终成果经第二次专家鉴定仍未通过的,撤销项目,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数追缴已拨课题资助经费。

请各课题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则,其它未尽事宜和具体规定,仍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