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2-24 | 阅读次数:
关于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4年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已启动,详细内容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评奖文件及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评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成果申报:凡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程序:申报者填写并打印《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第六届长春社科评奖材料)。申报者需填写上交申报表1份,同时提交成果和成果复印件。其中专著提交原件2部;论文复印件要求如下:①杂志:杂志封面、目录、版权页1份,论文复印件2份;②报纸报头、论文所在版面刊头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2份。论文正文复印件要求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2份隐去相关信息的论文复印件单独装订,其他论文复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和申报评审表装订成册,活页夹在申报评审表内.zip(不装订);咨询成果类提交成果原件3份;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供原件2套。上述申报成果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报送时间:2014年3月3日, 同时将与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信箱174747566@qq.com,申报表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电 话:0431-85374897。
联系人:王一婷
科研处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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