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已完成预计研究内容,并取得相应成果的校级课题可以申请进入课题结题鉴定程序。2014年学术年会暨项目评审会于12月3日下午1:30在办公楼四楼召开,请各位校级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做好时间安排。以下材料由课题负责人于12月1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 佐证材料(研究报告、相关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成果使用证明)各1份;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课题结题鉴定费用从各课题经费中扣除。如未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由。
联系人:王一婷,办公楼404,电话:85374952。
附件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资助项目成果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