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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题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长春金融专科高等学校 | 发布时间:2014-11-27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已完成预计研究内容,并取得相应成果的校级课题可以申请进入课题结题鉴定程序。2014年学术年会暨项目评审会于12月3日下午1:30在办公楼四楼召开,请各位校级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做好时间安排。以下材料由课题负责人于12月1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鉴定书(附件1)一式二份;

2.科研成果内容简介(附件2)一式八份;

3. 佐证材料(研究报告、相关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成果使用证明)各1份;

4. 答辩PPT(5分钟)传至ccjrkyc@126.com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课题结题鉴定费用从各课题经费中扣除。如未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由。

联系人:王一婷,办公楼404,电话:85374952。

附件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资助项目成果鉴定书.doc

文件类型: .doc

d228453e60c1af3f384537b9f9bd6340.doc (73.00 KB)

附件2:科研成果内容简介.doc

文件类型: .doc

fa8abc2ee21c1dcb4e3fddd571839616.doc (29.00 KB)

科研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