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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4-20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4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结题要求

1.课题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应及时组织鉴定。省级重点教学改革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鉴定;省级一般教学改革课题由市州教育局或高职院校、省直中职学校等机构自行组织鉴定。

2.需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鉴定书》一式伍份,并提供成果主件及相关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提交的结题成果至少涵盖立项申报书所列成果形式,如:论文、研究报告、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效果等。

3.课题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均应详加注释,说明出处。对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时间: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将于2016年6月中旬组织开展2014年度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的结题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一婷

电 话:0431-85374952

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410c4368ab97c1160f5f16b5b56b58a2.doc (30.00 KB)

附件2:

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验收书.doc

文件类型: .doc

61a489508d6e28a31b6bd4b7ad59d11a.doc (7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