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6]35号 )文件,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奖活动是对“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和展示,推荐本校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参选,并以此次评奖活动为契机,提高“精品意识、原创意识” 引领科研评价正确方向。
本次评奖活动由我校推荐到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后组织申报。
经与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本次申报有两个侧重点,一是全国教育科研项目的成果,二是吉林省第八、九届的教育科研获奖成果。侧重点以外也可申报,我校推荐限额。
《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其中纸质材料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报全国教科办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成果原件1份+佐证材料”;另一部分报省教科办材料:“《申报评审书》复印件1份夹成果复印件1份”。
相关文件、材料下载地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