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动员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参与中心重要课题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2017年下半年,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调查研究室)面向全省部分科研单位委托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课题一般由一个单位署名申请。立项方须组成课题组,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申请,方可参与,课题组成员可以吸纳其他单位研究人员参与;
(二)立项方必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完成省级以上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两项;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能全过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的专业方向应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具有较宽的知识面。
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上报,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论证有力,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文字量不少于2万字。每个委托立项课题经费5万元,经费经核定后,立项首次拨付60%,中期论证后拨付剩余40%。
2017年10月上旬组织评审立项,2017年11月中旬组织课题中期调度,2017年12月中旬,终审结项。
1.电子版《申报书》及《活页》请在2017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传至174747566@qq.com;
2.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活页》一式六份请在2017年10月9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 系 人:王一婷 85374952 办公楼404室。
3.请认真研读《申报书》填写说明,准确真实填写《申报书》及《活页》,格式不做调整,字数不够处可增页,《活页》中请回避单位和申报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