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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6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07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繁荣我省高等教育科研事业,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启动第16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说明

成果分为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

论文、著作要求:自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表/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课题研究报告要求:在2018年7月2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业已结题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本项评奖含大学生专项课题)(2020年上半年结题验收的证书落款时间统一为2020年6月30日)。

注:1.研究报告类成果指省高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报告;

2.论文2版以下不建议申报;

3.封页或版权页含有“编”“译”字样的书集,原则上不算著作,教材译著不算著作(系列著作除外);

4.一本著作实际参写者不能超过4人,实际撰写者多于4人,无论是著是编均不视为著作。

二、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

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网络打印版(非复印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

课题研究报告要求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打印版、研究报告查重报告(要求与结项同)各1份。

成果参评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参与人申报成果需提交具有负责人签字的授权说明)。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三、报送要求

各申报者请于9月21日上午10时将成果材料报送科研处,《申请表》电子版注明姓名信息后发送至邮箱ccjrkyc@126.com

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专家评审费60元/项,著作类成果专家评审费100元/项。

联系人:王一婷,85374952。

科研处

2020年9月4日

第16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成果类别

成果名称

申报人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学位

其他成果所属人(≤8人;姓名顿号隔开、两字不空格)

申报人单位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电话

成果刊发/审批单位

成果获得时间

成果简介

(400字左右)



佐证材料目录

(限5项,含转载、基金项目、获奖、引用、采用等)

序号

佐证材料信息(含名称、类别、编号、认定单位、时间等)

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成果真实,内容填写规范、无误,同意申报

公章

2020年9月 20

注:佐证材料请按目录顺序装订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