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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4-09 |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教育厅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决定于2022年6月、12月组织两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社科、产业化及就业专项,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同意的2018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2年6月、12月。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采取相对集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四、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一)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将《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cjrkyc@126.com。 (二)结题验收工作将分长春、吉林两个区域开展,评审专家将由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各高校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会。 (三)答辩结束后,根据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的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项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 (四)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五、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六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及地点、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送要求 (一)各高校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结题验收工作规定和程序,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工作。 (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本校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一婷,0431-80580330,13341583626。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2022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