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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4-11-29 | 阅读次数:


各院(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 2024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1、2022、2023 年度的, 以及曾提出 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他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参加结题 验收项目须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 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

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 12 6 日— 11 日集中开展,采 取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 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免答辩。

2.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成果验收报告》《项目合同 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 目录、全文;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并报科研处审核。

3.请结项项目负责人12月2日前,将《2024年申请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答辩 PPT命名方式如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ccjrkyc@163.com,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份)。

4.申请免答辩的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5.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 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联系人:王一婷 0431-80580330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

3.2024 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 年 11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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