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 2024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1、2022、2023 年度的, 以及曾提出 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他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参加结题 验收项目须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 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
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 12 月 6 日— 11 日集中开展,采 取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 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免答辩。
2.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成果验收报告》《项目合同 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 目录、全文;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并报科研处审核。
3.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将《2024年申请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答辩 PPT(命名方式如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ccjrkyc@163.com,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4.申请免答辩的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5.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 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联系人:王一婷, 0431-80580330。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
3.2024 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