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2024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十项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不断夯实职业院内涵建设基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一)一流核心课程。围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需要,结合量大面广专业建设基础,支持各校优先在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建设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贴近企业生产实际,融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范围包括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
(二)专业教学资源库。资源库定位于“能学、辅教、促改”,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职业学校利用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数字化时代学习方式变革和课程建设改革,创新更加个性化、精准化、定制化的教学方式,各类学习者可以通过资源库自主进行系统化、个性化学习,教师可以利用资源库灵活组织教学和培训内容、辅助教学实施。资源库主要面向区域产业需要、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领域,应围绕1个核心专业开展建设,服务专业不超过5个。
二、申报要求
(一)一流核心课程
1.面向重点领域。围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需要,优先在汽车、农业、旅游、化工、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万亿级、千亿级、新兴产业领域,推荐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贴近企业生产实际,融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专业核心课程。
2.在线课程推荐条件。课程应已入选省级、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师资团队应包含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
3.线下课程推荐条件。课程应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体现职教特色(建设标准见附件1)。课程至少已完成两(学)期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较好。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推荐1门。
(二)专业教学资源库
1.建设基础扎实。申报项目已有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资源积累,且线上运行不少于1学年。建设平台符合数据安全和规范管理要求,能够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并纳入运行监测。
2.制度保障完备。各地各校应建立资源库建设经费支持、资源审核、资源应用和网络安全等制度保障,认真组织做好资源意识形态和学术性审核,确保参建团队成员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确保各类素材资源符合教育部《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要求》(JY/T 0650—2022),建设内容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见附件2)。
3.鼓励联合申报。鼓励多所职业院校联合主持,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申报。每个资源库主持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第一主持单位是资源库的第一责任单位,第二、第三主持单位不占申报名额。同一专业已有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包括联合主持单位)。
三、申报限额
(一)一流核心课程
中职学校推荐课程由各市(州)教育局初审后排序报送省教育厅,其中长春市推荐不超过5门、吉林市不超过3门、其他市(州)不超过2门。高职学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其中国家、省“双高计划”学校推荐不超过4门、其他高职学校推荐不超过2门。中高职一体化(5年制高职)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归入中职或高职类。
(二)专业教学资源库
中职学校资源库项目由各市(州)教育局初审后排序报送省教育厅,其中长春市推荐不超过3个、吉林市不超过2个、其他市(州)不超过1个;高职学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国家、省“双高计划”学校推荐不超过2个、其他高职学校推荐不超过1个。
已入选2023年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B类的16个立项建设资源库需要重新申报审核,本次审核通过后认定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参与审核的立项资源库项目取消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格。
四、遴选程序
(一)单位初选推荐。各地各校按照推荐条件和建设标准,将建设基础好、产教融合深、内容质量高、应用成效优的一流核心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按照名额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推荐。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项目,由牵头院校(第一主持单位)申报。
(二)省级遴选认定。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的项目开展评审,经公示后确定2024年省级一流核心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
(三)持续建设应用。各地各校按照建用同步原则,持续更新完善建设项目、扩大推广应用优质教学资源,其中认定为省级一流核心课程(线上)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的项目将在吉林省智慧教育平台展示共享,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纳入相关平台进行监测。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