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及我校《中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教材管理办法》《中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自编教材立项审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材审查范围
纸质版、数字化和新形态等教材。
二、教材审查原则
坚持“谁编写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管建结合”的原则。
三、教材审查流程
教材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个人自查、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小组审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及党委会审定。
1.个人审查
教材编写要求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附件5)第四章和第五章相关要求并填写《自编教材个人审查情况》(附件6)。
2.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小组审查
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教材编写初审,将审查结果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备案。教学工作小组要由各院部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授等骨干教师为成员,并邀请1-2名校外专家组成。
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小组审查内容:《2024-2025-2学期自编教材立项审查汇总表》(附件1)《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审核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教材编写内容审核表》(附件4)《自编教材个人审查情况》(附件6)。
3.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小组应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审核教材规划和流程,严把政治观和学术关。
4.公示
教材立项审核材料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后,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请各院部在2024年12月23日之前将附件1-4、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办公邮箱ccjrjwc@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送到崇实楼319办公室。教材相关工作如有未尽事项,请与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赵清文;联系电话:0431-80580326。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2024-2025-2学期自编教材立项审查汇总表》
附件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3:《教材编写、审核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材编写稿件内容审核表》
附件5:《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
附件6:《自编教材个人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