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3号)精神,鼓励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金专、金课、金教材、金师、金基地“五金”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长金专校字〔2022〕16 号)(附件1)及我校2024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开展 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职业教育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和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4年度校级教改课题选题课题指南》(附件2),项目名称由申报者自定。
二、申报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一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新形态教材教改课题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一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作为项目组成员限报两项。鼓励教学团队集体申报项目。
(二)新形态教材教改课题专项;
申报的教材为新形态教材(不包括纸质版教材),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5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级、校级教改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各级各类项目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四、资助经费与研究周期
(一)一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0.3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重点项目可以延长至3年。
(二)新形态教材教改课题专项;
一般项目经费资助0.2万元,重点项目经费资助0.3万元,优秀教材可推荐在数字化教材平台公开出版发行;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可以延长至2年。
五、结项验收标准
项目结项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能够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全过程的痕迹性材料,结项验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 3)。
六、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的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内容简介》(见附件4、5)、制作立项申报PPT。
(三)申报人不得将已经获得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申报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
(四)各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和《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4、5、6)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工作邮箱,各项目文件夹以“申报者姓名+项目题目”命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程序及结果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且经过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后在校内网予以公布;
校级教改课题立项通过后择优推荐省级教改课题,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后,原校级教改课题撤项。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