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课题2024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立项通知书及《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其中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2024年末之前必须结项,否则将作废项处理。
二、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由省中华职教社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重点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一般课题由我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结项。
2.需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鉴定书》,并提供成果主件及相关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
3.课题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均应详加注释,说明出处。对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重点课题
(1)提交结项验收书1式6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式6份。佐证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 按顺序装订成册。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一般课题
(1)提交结项验收书1式6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式3份。佐证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 按顺序装订成册。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3.提交方式
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纸质版结项验收书及佐证材料,邮件以“姓名+2024年教改课题结项”命名。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