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号)、《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2022年、2023年立项的省、校级教改课题。2021年立项课题,如不能完成此次结题工作,课题将进行作废处理,课题经费需退回相应账户。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省级教改课题
1.结题验收书。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一般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重点课题准备结题验收书一式六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结题佐证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成果、结题研究报告等佐证材料。一般课题结题佐证材料两份,装订成册;重点课题结题佐证材料六份,装订成册。
重点课题由吉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省中华职教社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结题验收。重点课题负责人参加答辩。课题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均应详加注释,说明出处。对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3.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度教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各院部公章。
(二)校级教改课题
1.结题验收书。课题负责人填写《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鉴定书》(附件2)。一式三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结题佐证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或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变更申请表(无变更情况不需提供)、研究报告(附件3)、论文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使用证明等(附件4)。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白色布纹装订成册;
3.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度教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各院部公章。
三、结题验收时间
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