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陆方式
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10.10.11.80/,需通过校内网进入,用户名为4位工号,密码为Shujupingtai@11440。利用初始密码登录成功后,系统提示修改密码,需按照要求修改密码方可填报。
二、数据采集区间
数据表数据采集区间以学年为周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财务相关数据采集区间以年度为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数据采集部门
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质监办)、科研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实训中心、校团委、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与数字媒体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共23个部门。
四、任务推进计划
起止日期 | 步骤 | 内容 |
08.11—08.14 | 平台安装 | 平台安装,完成权限任务分配 |
08.15 | 部署与培训 | 发布数据平台填报通知,开展专题培训 |
08.15 | 数据源表 | 部门填报 | 1.1新增专业基础信息表(云端导入) 1.2高职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教务处) 1.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教务处(质监办)、人事处、各院部) 1.4校外教师基础信息表教务处(质监办)、人事处、各院部) 1.5高职在校生基础信息表(教务处) 1.6企业信息表(云端导入) |
08.16 | 部门审核 | 数据源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审核 |
08.17—08.18 | 校级校验 | 由教务处(质监办)状态数据负责人导入并完成校验 |
08.19 | 数据表 | 启动通知 | 发布数据表的填报通知 |
08.19—08.25 | 部门填报 | 各部门联络员完成所有数据表的填报 |
08.26—08.28 | 部门审核 | 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所有数据表的审核 |
08.29—09.01 | 校级校验 | 完成数据校验,确保数据符合标准, 不存在未提交、待审核和审核不通过的记录 |
09.01—09.06 | 综合校验 | 状态数据负责人综合校验数据 |
09.07—09.08 | 校领导审核 | 校领导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 |
09.09—09.10 | 数据上报 | 平台数据检测并上报 |
09.10—09.15 | 省级审核 | 省级数据负责部门审核 |
五、注意事项
1.做好数据备份
填报部门在系统中填报完毕后及时将本部门填写的数据表导出备份,尤其是重大数据责任部门,防止数据库不稳定或人为误操作造成的数据损失。
2.提前做好数据梳理及校验
做好数据梳理及人工检查,注意表内、表间、业务逻辑关系,及时修改数据校验错误。如果发现有“检测未通过”或“导入不成功”,就是数据上存在逻辑错误,要保证将提示存在的问题都排除掉,才可以审核通过。
3.预留时间提前量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计划和任务分工执行,要以任务推进时间点为底线,只能提前,不能拖后。打出时间提前量,应对可能发生的数据校验失败,为调整数据预留时间。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