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
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4〕22号)文件要求,依据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学校层面职能部门诊改(职教重大专项督办)和专业(群)诊改工作为基础,开展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终期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
(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智慧金融专业群、数智财务专业群、数字营销专业群、投资理财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智慧物流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二、评价内容
所有内容、数据统计时间节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
1.建设绩效完成情况。学校和专业(群)的建设目标达成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落实情况;
2.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考核建设资金的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项目建设水平。考核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重点包括支撑国家和吉林省发展战略、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社会影响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学生成长成才,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等。
三、评价方式
1.学校自评与省教育厅评价相结合;
2.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
线上评价,依托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完成材料上传、信息采集和专家评价工作,VPN安装程序及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
表1 监测平台登录账号密码一览表
监测平台 | VPN1 | VPN2 | VPN3 | 平台 |
账号 | 202406005 | 202406026 | 202406047 | 4122011440 |
密码 | yWv6JyNi6S | pbr8dZXXsw | fRtwRLNK6J | Pg#11440 |
使用者 | 学校、智慧金融专业群、投资理财专业群 | 数智财务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数字营销专业群、智慧物流专业 | 学校、专业(群) |
线下评价,视评审需要组织专家入校核查。
四、评价步骤
(一)学校自评(2024年5月30日-6月30日)
学校层面,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各相关部门,对照已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在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上分别提交总结报告,更新数据采集表和佐证材料、撰写典型案例上传;
专业(群)层面,由各学院统筹所辖专业(群)完成上述相关任务,并自行在监测平台完成数据填写及材料上传。
(二)省级评价和审核(2024年7月1日-8月30日)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五、任务分工与时间安排
(一)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
时间 | 实施部门 | 主要任务 | 附件 |
5月29日-5月31日 | 教务处 | 汇总双高任务已完成情况,下发终期验收工作通知 | |
6月1日-6月10日 | 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实训中心、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计算机应用与数字融媒体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 | 接收教务处分发的本部门双高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及佐证材料汇总,进一步核对、补充、完善 | |
更新本部门数据采集表(数量指标采集表、质量指标采集表) | 附件1-2附件1-3 |
更新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 附件1-4 附件1-5 |
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个任务可对应多个佐证) | 附件3-1 |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计算机应用与数字融媒体学院 | 各学院提交至少1个典型案例,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 附件3-2 |
6月1日-6月10日 | 校办、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 梳理学校项目经费投入机制、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是否有更新,提供学校2022-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 | 附件1-6 |
6月11日-6月20日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在监测平台上填写学校数据采集汇总表 | 附件1-1 |
汇总、审核、上传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与典型案例 | |
撰写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总结报告 | 附件1-7 |
6月21日-6月22日 | 校领导 | 审核 | |
6月23日-6月26日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盖章上传 | 附件3-3 附件3-4 |
总结报告盖章上传 |
数据采集表盖章上传 |
典型案例盖章上传 |
6月27日-6月30日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审核平台上传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 | |
(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时间 | 实施部门 | 主要任务 | 附件 |
5月29日-5月31日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下发终期验收通知 | |
6月1日-6月15日 | 各专业(群) | 在监测平台上更新数据采集表 | 附件2-1 |
在监测平台上更新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 附件2-2 |
在监测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 附件3-1 |
在监测平台上传典型案例 | 附件3-2 |
6月1日-6月15日 | 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 梳理学校项目经费投入机制、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是否有更新;协助专业(群)提供学校2022-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 | 附件2-3 |
6月16日-6月18日 | 各专业(群) | 撰写专业(群)自评报告 | 附件2-4 |
撰写学校层面总结报告中关于专业(群)的相关部分(二、专业(群)层面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每专业(群)不超过1000字) | 附件1-7(二、…) |
6月19日-6月20日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初审 | |
6月21日-6月22日 | 校领导 | 审核 | |
6月23日-6月26日 | 各专业(群) | 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盖章上传 | 附件3-3 附件3-4 |
总结报告盖章上传 |
数据采集表盖章上传 |
典型案例盖章上传 |
六、评价结论
根据各建设单位评价得分,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类。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下一轮省级“双高计划”遴选。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整理终期验收相关材料(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力争学校省“双高计划”终期验收工作在省级评价中取得“优秀”等级。
(二)终期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务必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为减少纸张浪费,所有材料需按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相关附件
1-1 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模版
1-2双高数据指标汇总表(待更新)
1-3双高质量指标汇总表(待更新)
1-4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模版
1-5吉林省双高计划学校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待更新)
1-6吉林省“双高计划”学校资金投入模板
1-7学校省“双高计划”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相关附件
2-1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模版
2-2吉林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绩效评价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模版
2-3吉林省“双高计划”专业(群)资金投入模版
2-4学校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3:填报要求
3-1佐证材料格式要求
3-2典型案例要求
3-3 VPN安装使用文档
3-4 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