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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

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4〕22号)文件要求,依据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学校层面职能部门诊改(职教重大专项督办)和专业(群)诊改工作为基础,开展我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终期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

(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智慧金融专业群、数智财务专业群、数字营销专业群、投资理财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智慧物流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二、评价内容

所有内容、数据统计时间节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

1.建设绩效完成情况。学校和专业(群)的建设目标达成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落实情况;

2.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考核建设资金的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项目建设水平。考核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重点包括支撑国家和吉林省发展战略、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社会影响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学生成长成才,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等

三、评价方式

1.学校自评与省教育厅评价相结合

2.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

线上评价,依托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完成材料上传、信息采集和专家评价工作VPN安装程序及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监测平台登录账号密码一览表

监测平台

VPN1

VPN2

VPN3

平台

账号

202406005

202406026

202406047

4122011440

密码

yWv6JyNi6S

pbr8dZXXsw

fRtwRLNK6J

Pg#11440

使用者

学校、智慧金融专业群、投资理财专业群

数智财务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数字营销专业群、智慧物流专业

学校、专业(群)

线下评价,评审需要组织专家校核查。

四、评价步骤

(一)学校自评(2024年5月30日-6月30日)

学校层面,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各相关部门,对照已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在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上分别提交总结报告,更新数据采集表和佐证材料、撰写典型案例上传;

专业(群)层面,由各学院统筹所辖专业(群)完成上述相关任务,并自行在监测平台完成数据填写及材料上传。

(二)省级评价和审核(2024年7月1日-8月30日)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五、任务分工与时间安排

(一)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

时间

实施部门

主要任务

附件

5月29日-5月31日

教务处

汇总双高任务完成情况,下发终期验收工作通知

 

6月1日-6月10日

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实训中心、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计算机应用与数字融媒体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

接收教务处分发的本部门双高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及佐证材料汇总,进一步核对、补充、完善

 

更新本部门数据采集表(数量指标采集表、质量指标采集表)

附件1-2附件1-3

更新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附件1-4

附件1-5

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个任务可对应多个佐证)

附件3-1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计算机应用与数字融媒体学院

各学院提交至少1个典型案例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附件3-2

6月1日-6月10日

校办、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梳理学校项目经费投入机制、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是否有更新提供学校2022-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

附件1-6

6月11日-6月20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在监测平台上填写学校数据采集汇总表

附件1-1

汇总、审核、上传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与典型案例

 

撰写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总结报告

附件1-7

6月21日-6月22日

校领导

审核

 

6月23日-6月26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盖章上传

附件3-3

附件3-4

总结报告盖章上传

数据采集表盖章上传

典型案例盖章上传

6月27-6月30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审核平台上传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时间

实施部门

主要任务

附件

5月29日-5月31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下发终期验收通知

 

6月1日-6月15

各专业(群)

在监测平台上更新数据采集表

附件2-1

在监测平台上更新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附件2-2

在监测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附件3-1

在监测平台上传典型案例

附件3-2

6月1日-6月15

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梳理学校项目经费投入机制、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是否有更新;协助专业(群)提供学校2022-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

附件2-3

6月16-6月18

各专业(群)

撰写专业(群)自评报告

附件2-4

撰写学校层面总结报告中关于专业(群)的相关部分(二、专业(群)层面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每专业(群)不超过1000字)

附件1-7(二、…)

6月19-6月20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初审

 

6月21-6月22

校领导

审核

 

6月23-6月26日

各专业(群)

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盖章上传

附件3-3

附件3-4

总结报告盖章上传

数据采集表盖章上传

典型案例盖章上传

六、评价结论

根据各建设单位评价得分,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类。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下一轮省级“双高计划”遴选。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整理终期验收相关材料(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力争学校省“双高计划”终期验收工作在省级评价中取得“优秀”等级。

(二)终期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务必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为减少纸张浪费,所有材料需按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校相关附件

1-1 “双高计划”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模版

1-2双高数据指标汇总表(待更新)

1-3双高质量指标汇总表(待更新)

1-4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模版

1-5吉林省双高计划学校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待更新)

1-6吉林省“双高计划”学校资金投入模板

1-7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2: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相关附件

2-1“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模版

2-2吉林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绩效评价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模版

2-3吉林“双高计划”专业(群)资金投入模版

2-4学校“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3:填报要求

3-1佐证材料格式要求

3-2典型案例要求

3-3 VPN安装使用文档

3-4 吉林省“双高计划”监测平台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