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安全靠大家——“携手筑网 同防共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做好常态化宣传,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同学们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会计学院开展了“携手筑网 同防共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期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安全靠大家”,为同学们介绍非法集资相关法律常识以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的法律案例
案例一
黄某、施某、王某是某市某高校的学生。黄某让施某、王某等人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发布以下内容:“只要在‘蚂蚁花呗’‘借呗’‘任性付’‘分期乐’等贷款平台套现转给我,就可以立即获得10%的月利息,次月到期还款前归还本金。”被害人在各类贷款平台成功套现后,将款项转给黄某、施某、王某,以获取上述收益。施某、王某收到款项后,按黄某指示,将款项转给黄某或者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并从中获取手续费。而黄某并未将吸收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肆意挥霍,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归本还息。截至案发,黄某非法集资达121万余元,施某累计非法吸收金额达152万余元,王某累计非法吸收金额达149万余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施某、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单处罚金2万元。事后,黄某认为自己所犯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原判对黄某量刑偏重,且考虑二审期间黄某亲属代为退赃,故对黄某从轻改判。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对被告人黄某的量刑部分,改判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二
王某大学刚毕业,面对高大上的某市某投资公司的高薪招聘,未认真考虑便欣然应聘入职。入职后,先是接受了公司10天培训,然后匆匆上阵,开始了所谓的工作。她的市场开拓对象是亲朋好友和近邻,她通过广告宣传、打电话、发微信、聚会宣讲等形式,动员亲朋好友、近邻到自己所在公司投资。宣称公司有价值数千万元的钨条做资产担保,许诺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额收益。通过打感情牌,上岗后的短短10个月内,王某共吸收52人投资存款464.50万元。春节后,因该公司不能兑现投资人的本息,出现到公司堵门群访事件,后警方介入调查,查明该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王某作为非法集资协助人依法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该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和被查获后,非法集资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除清退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业务员,如明知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共同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在毫不知情情况下按公司要求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需退还所得佣金、提成、代理费、好处费等。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增强法律意识,建设和谐社会。本期宣传教育活动还将以主题班会、书法绘画、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希望同学们踊跃参与,携手共建和谐生活,远离非法集资,做到青春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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