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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3-09-18   点击数:

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吉林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文件精神,现就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和资历限制。

(一)应参加考试人员: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年度内12月31日以前男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满55周岁,女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满50周岁;

2、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年度内12月31日以前年龄不满50周岁人员;

3、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申报本年度内12月31日以前年龄不满40周岁人员;

(二)免试人员: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不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2、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年度内12月31日以前年龄满50周岁人员;

3、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申报年度内12月31日以前年龄满40周岁人员;

4、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获得博士学位,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6、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或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资格证书,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三)暂免考试人员:

1、中小学教师;

2、艺术职称系列人员;

3、卫生职称系列的护理人员;

4、本年度12月31日以前年龄满35周岁的体育教练人员;

5、县(市、区)有关部门派驻在农村乡(镇)的单位和农村乡(镇)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成绩要求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须提交有效期内4个科目考试合格证。

2、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须提交有效期内3个科目考试合格证。

3、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须提交有效期内2个科目考试合格证书。

4、县(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暂免考试人员除外)评审正、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须提交有效期内2个科目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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