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对2024年托儿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报销范围为全体职工(男职工、女职工均在本次报销);
2.报销需提供2024年托儿费发票,发票应符合如下规定:
(1)2024年度正规发票、发票日期以就近为原则;
(2)发票抬头为幼儿姓名;
(3)如为电子发票,打印时需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打印时勾选文档与标注即可);并注明“承诺此电子发票只报销一次”;
(4)须同时提供发票的验真单(可登录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打印,验真单须本人签字);
3.发票空白处需标注职工本人姓名、职工号(人员代码)、工资卡号。
4.报销标准为每名幼儿168.00元/年;
5.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将发票送至明德楼五楼人事处(501室)。
联系人:崔靓 联系电话:80580311
人事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