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高校工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此次“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评比中,我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校党委副书记赵剑辉等4位同志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文娟荣获“十佳思政工作者”,学工处马丽君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学工处侯欣荣获“优秀个人”,金融学院杨楠同学荣获“十佳大学生提名奖”,会计学院王伟昕等3位同学荣获“优秀大学生”,金管1602班、网络1603班荣获“文明班级”,4公寓811寝室、2公寓510寝室荣获“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