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高校工委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被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金融学院荣获“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国际教育学院荣获“优秀学生管理集体”荣誉称号;学生食堂荣获“文明食堂”荣誉称号;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赵明荣获“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党委宣传部陈蕾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学生工作处张剑东荣获“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国际教育学院王楠荣获“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会计学院会计1503班荣获“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刀画协会荣获“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信息技术学院四舍810寝室、经济管理学院四舍1204寝室荣获“文明寝室”荣誉称号;会计学院2014级会计创新实验班崔新宇、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1501班孙钰博荣获“百优大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以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