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集中宣传展示学校在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果,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十件大事评选活动。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事件要求是独立事件。
(二)事件在全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事件发生时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申报以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为主。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
各单位、各部门可直接以书面形式将本单位、本部门或学校的重大事件推荐至党委宣传部。
第二阶段: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委员会,对申报事件进行初选,确定入选的事件。初选结果将在校内网站公布。
第三阶段:评选
学校对入选事件通过各单位、各部门投票、校务委员会投票等方式,产生入围校内年度十大事件。
第四阶段:公示
学校对评选出的十件大事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校内年度十大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要加强监督。要确保活动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三)要做好宣传。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宣传报道。
(四)继续做好申报工作。宣传部已对各单位、各部门申报事件进行归纳整理,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照形式,继续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