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心理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1.考核对象
各年级各班心理委员。
2.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职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能力五方面内容对心理委员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办法: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负责人、辅导员组成考核小组,每学年负责对心理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可评为每年“校优秀心理委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委员的任免、奖罚以及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班心理委员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3.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满分100分,测评使用“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委员考核评分表”。
(1)德:满分20分
助人精神:10分。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鼓励或陪同同学前来咨询情况。
奉献精神:5分。以身为心理委员为荣,对心理委员工作有较大的兴趣。
工作态度:5分。踏实肯干、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能:满分10分
组织与策划能力:5分。能有效组织班上同学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策划并组织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沟通能力:5分。能与本班同学、其他心理委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3)勤:满分35分
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10分。积极参加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和相关活动,没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情况。全勤评定为10分;请假次数1—2次评定为6~9分;请假次数3—4次评定为3~5分;无故缺席1次,评定为2分;无故缺席2次,评定为0分;迟到15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迟到、早退扣3分;开会过程中请假按早退处理,酌情扣分。
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10分。内容翔实具体,既能反映同学总体的心理状况,又能关注个别同学的心理困扰,未上交报告表一次扣1分。
工作计划、每次活动的总结等材料上交情况:15分。是否及时全面,所有材料以上交为准。
注:以上项目中所有材料以上交时间为准。出现累计2次及以上未上交相关材料、累计2次及以上未发放资料、累计2次及以上未参与集体活动(会议、培训、活动)情况之一者,将直接取消本年度评选优秀心理委员的资格。
(4)成绩:满分35分
班级心理活动组织情况:10分。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心理活动,若一学期没有组织一次,扣5分,超过两次将视活动效果给予一定的加分。
心理知识宣传情况:10分。将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班级同学传达情况,以及班级同学对心理知识的了解、参加心理活动的兴趣等。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情况:10分。有效地发现并协助学院和心理中心处理有心理危机的同学,一次加5分;不配合心理中心处理心理危机情况,一次扣3分;有泄露心理危机同学隐私的现象,一次扣2分。
对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作出特殊贡献情况:5分。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
4.考核要求
(1)各级组织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考核,促使考核工作切实起到促进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和鞭策的目的。
(2)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