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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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国防 情”全省大、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4   点击数:

各系团总支:

现将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开展“中国梦·国防情”全省大、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内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和征文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联 系 人:索宾

联系电话:18844111453

共青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军分区(警备区)、长白山管委会军事部政治部,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新要求,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军区政治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国防情”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主席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纪念第13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契机,以“中国梦·国防情”为主题,通过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征文比赛的形式,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和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际,用文章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引导青少年学生培养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增强矢志国防、报效祖国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的对象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和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征文要求

1.参赛者须围绕“中国梦·国防情”这一主题,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结合当前形势任务,从不同侧面阐述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阐述没有国就没有家,“国防梦”成就“中国梦”的道理,增强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表达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感召下,共同追求理想、振兴中华的美好愿望。文章主旨要积极向上,内容要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思路清晰,语言流畅,言之有物。

2.作品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要求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其所在学校优秀组织奖的参评资格。征稿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1月7日截止。

3.高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中、小学学生以所在市(州)教育局为单位,分别上报所推荐的作品。所有参赛作者务必在稿件题目下方依次注明作者姓名、学校、联系电话等方式。稿件请寄(送):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33号,吉林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稿件电子版发至邮箱:gfjyzw2013@163.com(联系人:刘华玉;联系电话:0431-82830673;邮编:130033).

4.开展“中国梦·国防情”全省大、中、小学生征文比赛,是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普及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有效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和指导广大青少年参加,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参赛作品质量。各学校参赛情况将作为日后评选“吉林省百所国防示范校”的重要参考依据。要把活动引导深入,促进活动产生积极深远的社会效应。

四、奖项设置

1.学生征文奖:分为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和小学四个组别进行评选。各组别均设立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

2.组织奖:参赛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

大赛组委会将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教师等组成评委会,进行严格评选。对于获奖人员和获奖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将联合颁发证书和奖牌,并下发通报。优秀获奖作品将在省内有关媒体陆续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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