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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连心”阳光服务团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3-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心连心”阳光服务团是一个学生组织,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团总支组织建成。以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等公益活动为主的非营利性组织。

组织和团结全体成员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高同学们的文化修养,共建美好和谐校园,用实际行动证明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心甘情愿的付出,充实快乐的成长,造就他人,实现自我;

第一章 社团架构

“心连心”阳光服务团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及会员若干人。会长、副会长由计算机系团总支任命。下设:策划部、宣传部、服务部。每个部部长一人,由社团成员投票选举;最后由计算机系团总支和会长副会长评审决定;每个部干事1-3名;社团成员若干。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一条“心连心”阳光服务团的活动是在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心连心社团的主要活动:

1、对各类新闻事件及社会动态在校内进行张贴宣传;

2、举办“献爱心,共建和谐校园”图片展;

3、成立爱心提示板块(申请爱心专栏,进行天气提醒及爱心宣传);

4、进行尊老爱幼及关爱孤儿等活动;

5、组织爱心志愿者到农村中小学进行爱心支教实践活动;

6、组织爱心捐款,有针对性地帮助贫困地区,发扬爱国主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7、每次实践活动结束大家没人写一份心得体会每个学期进行评选;

第三章 社员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成为社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

2、自愿加入社团,拥护本社团章程;

3、个人综合素质较高,支持公益事业,具有爱心;

4、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尽职尽责;

5、在社团内团结一致,互相支持;

加入社团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系内老师学生会干事评审通过;

3、工作人员登记档案并分发社员证。

社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社员的活动权利;

5、获得爱心社服务的优先权;

6、其他应予享有的权利;

7、每年召开全体干部、干事会议;评出五佳佳社员,颁发系内证书,以资鼓励。

社员处罚:

1、责任心不足、热心不高(开会或活动三次无缘由不到场者)在做其思想工作后不改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内部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心连心”阳光服务团是一个学生组织,更是一个爱的大家庭,基本的一点必须保证社团内部的人能在社团里体会到爱的温暖,让大家感觉到社团里的每一位成员内心都是火热的。社团内部大力提倡过节时在一起吃顿团圆饭、周末找个空地开个联欢会等,我们在进入社团的时候就已经多了很多的朋友,多了很多的亲人,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团结有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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