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 正文
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员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日期:2022-12-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和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拟订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员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处、科级干部的考核、考察、任用和培养、培训工作。

3.负责学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等相关人选的推荐、审查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6.负责党建理论研究。

7.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人才工作政策,分析研究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状况与制度改革,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来校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审查工作;负责党内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接待、受理外调、函调、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10.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1.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12.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莲花山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邮编:130000 邮箱:cjgz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