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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发展的五个阶段(二)

日期: 2014-11-13信息来源: 东北亚金融博物馆

清朝时期:混乱的蒙古货币


1.实物货币
   晚清时期,阿拉善、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的部分偏远蒙古族聚居区仍处于自然经济阶段,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仍普遍存在,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就成为交换的重要媒介,这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可以称之为实物货币。其中,砖茶是蒙古族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用于进行小额贸易交换,而牲畜货币则用于大额。
2.铁钱、铜钱与铜元
   有清一代,清政府的货币制度是以银钱平行为本位,其中根据钱的不同质地,流通最广的为铁钱和铜钱。铁钱的通用要早于铜钱,盛行于清朝咸丰年间,在蒙古族聚居区考古发现的铁钱就以咸丰重宝为主。光绪初年,清政府宣布铁钱在金融市场停用作废,但在偏远蒙古族聚居区的日常交易中还会零星地使用铁钱,直至铜钱广泛流通后才渐渐退出流通领域。铜钱的铸行以光绪十三年(188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888年以前,铸行“制钱”,即传统的方孔圆钱;1888年以后至清灭亡的二十几年里则改用机制方孔圆钱和无孔圆钱,也就是俗称的铜元。
3.银两和银元
   清政府虽然实行的是银钱平行本位制,但却将重点放在“银”上,且曾明确提倡将白银作为货币的计价和结算单位。白银具有银两和银元两种形式,且这两种形式均在晚清的蒙古族金融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
4.纸币
   纸币的混乱发行是造成晚清蒙古族货币市场混乱的一大元凶。清政府共发行过三次
   纸币:顺治年间的钞贯,咸丰年间的官票和宝钞,光绪年间及以后的银行兑换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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