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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干部例会制度
日期:2013-05-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对工作的督促,促进交流和提高,贯彻民主管理原则,提高管理效益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一上午九时,遇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后勤处长(召集主持人)、总支书记、副处级干部及临时人员,行政科长为秘书长。

  三、会议议题

  讨论通过后勤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报告上期工作概要,总结工作中成绩,指出不足。

  安排下期工作,之处工作重点,明确分工与职责。

  讨论决定经营管理政策(制度、规定、办法等)

  讨论决定有关维修、采购重要事项。

  讨论、决定重大活动方案和总结。

  讨论、决定奖惩等有关事宜。

  其他重要事项。

  四、实行分工报告制

  按照处级干部分工负责和承担的重要工作,提请报告。报告要全面、详尽,重在总结经验教训。

  五、决策规则: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贯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六、例会信息管理

  相关部门和管理者于每周周五上午十时将本科完成的主要工作和下期计划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准确发送至责任领导。

  加强例会信息的整理、汇总、建档工作。

  将会议主要精神通过校园网发送至本处每一个科室学习、贯彻和执行。

  科室主要任务的安排和落实情况要通过信箱向处长、副处长报送。

  七、例会决定效力

  按照处级职责,逐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例会决定的事项,本处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必须严肃认真贯彻执行,明确分工的项目,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并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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