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及进展,依照《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长金高专校字〔2015〕41号)规定,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各级各类项在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中检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并报科研处;
4.检查小组由科研处处长、系(部)主任、副主任和教授组成,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不超过5分钟的项目陈述。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在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传至科研处邮箱(ccjrkyc@126.com)。
6.联系人:王一婷,电话:85374952,办公楼404室。
中期检查是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必要的管理程序,是对课题研究情况的掌握、阶段性成果的验收、项目经费的监督,同时也是对积压项目的清查。中期检查报告是项目结项验收中过程性材料的必要条件之一,中期检查不是流于形式的程序性检查,而是对在研课题的中期把关。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安排,项目负责人积极重视,共同完成2015年在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使我校各级各类项目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附件1:2015年度在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