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服务教育决策,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关切、省教育厅关注、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提供鞠策咨询建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参看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2)“重点委托”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4)申请其他省级课题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三、申报要求
本次“重点委托”课题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2021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线申报网址为http://221.8.23.124:8082;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与技术管理员马玉龙老师联系(13844946013)。纸质材料需报送《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附件2)一式3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需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结题要求
“重点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查研究,有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结题采取现场答辩鉴定方式。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8月22日;8月23日起,科研处将集中审核,邀请专家进行遴选,按照限报名额择优推荐。
(2)纸质材料收取时间。纸质材料收取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材料收取地点为办公楼404室,联系人孙新宇(85374952)。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附件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