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要求和《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每个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3年,为了加强对尚未结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结题工作,省教科办将集中受理2021年下半年结题验收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8、2019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验收形式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预计于11月中旬完成结题评审工作。
三、结题验收材料
申报结题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结题电子材料,要求如下: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一万字以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盖章版)的扫描件。
另外,需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1份。
四、注意事项
1.材料收取时间:9月23日(星期四)13:30-16:30。
2.材料收取地点:办公楼404室;
3.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cjrkyc@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姓名+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
联系人:孙新宇 85374952
附件:
1.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结题登记汇总表
3.教科规划课题验收材料胶订封皮
科研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