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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1-19 |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立项单位通知和《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度、2020年度立项的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鉴定,答辩形式结项,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一般课题由我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结项。

2.需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处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鉴定书》,并提供成果主件及相关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

3.课题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均应详加注释,说明出处。对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重点课题

(1)提交结项验收书15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6。佐证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等,按顺序胶订成册。2019年、2020年课题为系统网上申报,没有单项立项通知书,可打印立项通知文件及名单中涉及自己的部分。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一般课题

(1)提交结项验收书15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3。佐证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等,按顺序胶订成册。2019年、2020年课题为系统网上申报,没有单项立项通知书,可打印立项通知文件及名单中涉及自己的部分。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3.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明德楼5楼513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cjrkyc@126.com,邮件以“姓名+2021年职成项目结项”命名。

4.材料收取时间

11月23日(星期二)8:00-11:30。

联系人:孙新宇

电 话:0431-80580330

附件: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

科研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