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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精品课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来源: 时间:2013-10-11 浏览:

一、课程介绍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我校经济管理系、会计系、金融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是理论性、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法律学科,是学生今后取得相关职业、职称资格的必考课程之一。

(二)教学目的

《经济法》课程的总教学目的要求是,通过本课程教学,加强学生对我国的现行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特别是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观点观察、分析和处理经济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综合的知识水平,成为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知识的新世纪合格人才,在实践中遵纪守法,维护法制尊严,运用法律手段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将来从事各项工作打好良好基础。

(三)教学要求

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关注经济法的最新动态,紧密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实际,与时俱进,把经济和法律的知识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学生专业,灵活进行教学。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掌握”、“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二、教学方法介绍

《经济法》的教学应该强调以人为本,加强对学生在素质培养和理论修养方面的力度。通过课堂内外的各种教学活动,能够促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获取,发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大力倡导研究性学习与学术创新精神。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现有的教学条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教学方法上.要求教师按照学生学习的规律和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为主体,积极采用案例教学、法庭审判旁听、法律关系当事人扮演,学生提问与讨论等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2.课堂教学上,应采用问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电子网络信息资料等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处理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法,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运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通过师生双边教学活动了解、理解和掌握本课程中的应该学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

3.课后作业及技能练习:通过课后作业、案例分析报告、观后感、撰写课程小论文等多种形式的作业练习巩固所学知识,加深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启发探索和研究问题的思路。

三、教学活动介绍

(一)教学活动设置原则

设置本课程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是: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从事经济活动,促进学生多方面素质全面提高。

(二)教学活动内容

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及教学讲评、观摩教学、集体备课、热点话题讨论等活动;并以应用为主旨进行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内容设计,内容符合大纲要求,课程内容更新快,引入教研,科研成果,与时事联系紧密,教学效果优良,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体现课程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