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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条件
来源: 时间:2013-06-29 浏览:

《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条件

一、校内实训设备与实训环境

1.我校优良的教学环境为《经济法》课程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2.利用我校金融、会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资源优势,通过高位对接,将经济法实验教学渗透到金融、会计、经济管理实验所创建并形成的商业运行环境全过程,目前拥有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会计、金融业务等校内实训室,可为经济法课程的校内实训提供条件。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研讨均可校内实训室进行;经济法部分实训内容可在多媒体教室进行。

3.现正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积极洽谈,拟在我校建立消费教育基地,使学生将理论学习、实践环节与现实生活有机结合,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

1.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工学结合的需要,先后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吉林洪田律师事务所、吉林恒林律师事务所以及吉林省工商局等单位签订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及实习基地协议,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朝阳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为我校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实训条件,也为经济法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实习环境,该院十分支持和重视经济法精品课程的建设,同时积极为本课程组织进行了实际案例现场审判观摩、庭审研讨以及模拟法庭的场所,使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将学校和社会紧密相连,同时通过法院的真实案例的学习,让学生增强了法制观念,培养了法律意识。现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开展经济法实践活动的需求。

2.东北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吉林省飞扬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校企合作企业承担学生顶岗实习任务,课程组结合实践环节,引导学生调研实习过程中遭遇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加深对行业相关法律制度的了解,使学生在实践中能灵活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处理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在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和职业精神。

3.聘请律师事务所、法院、企业法律顾问等行业专家来校指导实践教学,开拓学生视野,缩小与实际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