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认识,提升学生消费者权益维权意识,经济管理学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观影宣传教育活动。各专业学生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影片告知每一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及求偿权等权益都是大家不可剥夺的权利。

观影过程中同学们全神贯注、深受触动,并纷纷表示,之前对消费者权益的理解仅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此次观影活动让他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些权益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还激发了他们保护自身权益的责任感。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将今天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避免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共同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经济管理学院将继续关注学生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快递篇:“先签后验收”“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易腐烂物品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等。
餐饮篇:“本店谢绝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需消费”等。
购物篇:“存包丢失概不负责”“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买一送一,特价商品不包退换”“售出商品,概不退还”“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
消费权益的保障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社会的责任。在未来,经济管理学院将继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生编辑:李长安 赵 璐
供 稿: 李长安 刘筱萱